为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规范开展各类科学研究,我校于3月5日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科技部下发的《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文件精神。副校长姚庆文参加会议。会议由产学研合作处处长褚守云主持。
全体参会人员学习研讨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具体内容,包括研究选题应坚持“四个面向”,研究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结题验收应遵守相关规定;研究数据的采集、记录应完整、准确、可追溯,保存和使用应符合专业规范和管理规定;成果署名者应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对成果无实质学术贡献的不得署名;论文、专著及其他成果应完整陈述研究过程、清晰介绍研究方法、准确描述研究结论,按要求提交或共享相关数据,便于他人重复验证和判断研究结果可靠性;同行评议活动组织者、评议人应保障同行评议过程的科学性、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营造良好同行评议生态;依规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或科技伦理审查,对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应主动报告、坚决抵制、严肃查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加强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运用等。
姚庆文强调,负责任的科学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营造良好科技环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纳入常态化管理。科研人员要坚守学术底线、自觉践行优良学术作风,自觉接受学术监督,主动配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项目管理检查等工作。学校科研工作要聚焦常州新能源产教联合体和共同体建设,推进有组织的科研,成立重点项目攻关联合体,打造教科研人才集聚平台。
褚守云根据文件精神及2024年产学研重点工作,对近期产学研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创新创业学院,邓建军工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合署)负责人,二级学院产学研副院长参加会议。(审核:褚守云、李颖、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