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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来我院交流

作者:江小丹来源:院办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点击数:3

326下午,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一行6人在党委副书记赵驰轩的带领下,来我院交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我院党委书记杨兴华、副书记张涛、院办主任毛伯民、宣传部部长倪筱荣参加了交流会。

交流会上,杨书记就我院章程建设做了详细的介绍。我院章程建设起步较早,2003年起学院就着手起草章程。2011年,教育部出台了第31号令,制定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我院根据该办法,对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草案经过教代会审议及多次党委会讨论和审定,并与20123月份报省教育厅核准。在学院章程建设推进过程中,我院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理念和实践进一步深化,如在省内较早地推行了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院领导成员不进入学术委员会等。杨书记强调,高校章程建设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高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赵书记一行对我院章程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的肯定。

会上,双方还围绕章程建设在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中的意义,以及章程与现行制度的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