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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就学院章程召开学生座谈会

作者:吴佳伟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点击数:5

37下午,我院就学院章程召开了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章程主要起草人倪筱荣,学工处处长吴丽云以及各系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学生代表各抒己见,分别就章程中所涉及的关于课程选择、学生申述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高等学校章程不仅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最基本的依据,也是明确高等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时至今日,我国完成章程制订的高校还不是很多,大部分公办高校还没有章程这个立校之本,包括北大、清华等名校在内的诸多高校至今“无章运行”。在不多见的大学章程中,也还不同程度存在内容不科学、制定程序不合法及未得到很好实施等问题。在高校改革发展中,大学章程缺失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鉴于此,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于2011712日审议通过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于20111120日公布,决定自201211日起施行,正式吹响了高校“立宪”的冲锋号。

我院党委早在2003年学院升格之际就制订了学院章程,开高职学院制订章程的风气之先。2011年年初,党委决定着手修改章程。章程起草小组收集了大量资料,逐条研究论证修改,通过教代会征求意见,先后四次召开讨论会,反复增删修改;今年年初《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出台后又重新整理修改,对某些重点条目作深入研讨,目前章程已经是第七稿。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制订程序的规定,学院召开了这次学生座谈会。之后,章程将递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再由党委讨论审定,最后由院长签发,连同对章程制订程序和主要内容的说明一起报上级核准机关核准。如果上级核准机关通过,学院将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