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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次荣获江苏省“和谐校园”称号

作者:倪筱荣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点击数:2

    据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消息,南京大学等58所高校被评为“2010-201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我院名列其中。自2009年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启动两年一次的和谐校园评选,这是我院第二次获得这一殊荣。

    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是由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谐校园的基本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紧密联系学校实际,注重营造学校全面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坚持以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为中心,坚持思想道德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群众评议、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考核评选而确定。

    早在201110月,我院就向省教育厅申报参加和谐校园评选。我院自评材料分7个部分,从26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我院的和谐校园建设工作,经过层层评选,最后终于获得这一荣誉称号。这是全体师生两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