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贫困生帮扶工作,学院于
会上,学工处副处长胡剑虹对学院的资助体系、资助渠道、学生受助面和资助金额进行了通报。在对国家助学金总体分配原则进行说明时,针对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现状,胡处长提出了特困生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特别强调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主要有:一,购买电脑等高档电器、高档手机、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二、节日假日假期经常外出旅游;三、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四、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五、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随后,院党委副书记张涛结合亲身经历鼓励贫困生要正视贫穷,摆脱自卑心理,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同学们畅所欲言,对贫困生的评定方法、勤工助学岗位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对同学们提出来的建议张书记给予了合理中肯的说明和回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大家一起进行了讨论,表示将会进一步做好贫困生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座谈会历时一个小时,会场气氛融洽。学院和系部加深了对贫困生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了解,为今后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