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头指出:我院余美芳家庭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至今,先后赡养了5位孤寡老人,分别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国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全国文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全国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其家庭的感人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决定》回顾了我院对“孝老爱亲、明礼友善”文化的建设过程:我院自2011年就开始挖掘、整理、宣传余美芳家庭事迹,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营造出了一定的“孝老爱亲”氛围。我们认为,余美芳老师家庭“孝老爱亲”事迹属于我院宝贵的校本文化资源,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以此为发轫点,进行另一层面的文化建设。在2015年年底的党建思政德育研究会和邓建军学校文化研究会年会上,党委书记提出要大家思考如何充分利用余美芳家庭事迹这一校本文化资源进一步推动我们的文化建设,希望大家积极研究努力实践,从而立德树人,提高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经过这一年的思考和实践,我们获得了很多启示。
《决定》将“孝老爱亲、明礼友善”的传统文化与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相提并论:自2006年以来,我们开始全面构建以“大国工匠”邓建军之“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与“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八个字相对,我们用“孝老爱亲、明礼友善”来概括以余美芳家庭事迹为发轫点的这另一层面文化的精髓。如果说以邓建军“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属于我们的主流文化,那么,“孝老爱亲、明礼友善”的文化,应该成为我院文化百花园中另一朵美丽之花。
《决定》阐述了“孝老爱亲、明礼友善”文化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包括余美芳家庭在内的全国300户文明家庭时强调“家庭、家教、家风”三大传统文化观念。“孝老爱亲、明礼友善”的文化,既强调家庭,又涉及家教,更应该成为一种家风,既是对经历了两千多年华夏历史检验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直接继承,又是对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弘扬,更是立足长远、提高社会幸福指数极为有效的元素。所谓“孝老爱亲”,就是在家孝老人,家外敬师长,在家爱亲人,待人如亲人;“明礼”就是心中明了并努力践行“八礼”——仪表之礼、仪式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餐饮之礼;“友善”就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相互之间友善相处。
《决定》形象地将我院两个层面的文化比作“人”字的一撇一捺:如果说以邓建军“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为这“人”字写下了一撇,那么,以“孝老爱亲、明礼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就是给这“人”字写上了一捺。一撇一捺之间,“人”的内涵变得丰富,成为了立体的人、完整的人。
《决定》号召大家积极宣传余美芳家庭“孝老爱亲”事迹,努力学习余美芳家庭“孝老爱亲”精神风貌。《决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在继续全面构建以“大国工匠”邓建军之“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的同时,大力弘扬以“孝老爱亲、明礼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推动感恩教育。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以及高教所要充分发挥党建思政德育研究会以及邓建军学校文化研究会的作用,积极组织人员研究相关文化理念和文化建设路径,在未来半年时间内完成对《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大纲》以及《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大纲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思政部以及各系要将相关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内容,将余美芳家庭“孝老爱亲”事迹作为重要案例,积极进行以“孝老爱亲、明礼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精品课程建设;工会、各总支、团委要组织师生开展相关活动,让“孝老爱亲、明礼友善”理念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意识。
《决定》对我院两个层面的文化建设充满信心:我们相信,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我院以“大国工匠”邓建军之“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以及以“孝老爱亲、明礼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弘扬工作一定会取得双丰收,形成良好的文化育人氛围,提高我院师生素养,使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更加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求。